本报讯(记者/刘嘉麟通讯员/陈振)从9月15日开始,顺德《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在“商品房价格”这一条款上,除保留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价,还增加了以建筑面积计算的销售单价,其他条款没有变化。
据悉,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价只起辅助作用,今后顺德市民购房仍然按以套内面积计算的单价。
9月15日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的过程中,可按建筑面积计价宣传。届时,以套内面积计算的单价和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价,两个标价同时出现在合同里,开发商的报价也因此能以两种报价呈现。
采取“两价”并存的方式,无疑将让顺德楼价的“洼地”地位得以凸显。有业内人士指出,实行“两价”并存的方式可以让消费者明白地看到顺德房价相对周边地区还是较低的,可以实在地体现顺德房价的竞争力,并加快顺德楼市向外发展的步伐。
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广大消费者应全面认识“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两者之间的概念以及区别,不应盲目对楼价作判断。 2008-09-11 09:00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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